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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學報
ISSN 0577-9170; DOI 10.6503/THJ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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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與寫作倫理聲明

編輯規範

  1. 《清華學報》為一國際性學術期刊,提供文學、歷史、哲學、語言學、宗教等與漢學相關研究人員學術研究成果發表與交流之平台。
  2. 若投稿論文之主題、內容及格式皆符合本刊標準,該文將送給兩位審查人員進行外審。
  3. 審稿名單之推薦,將本最大知能推薦適合之專業人士,並考量投稿者與審稿者之間的利害關係(如論文指導關係、同事關係、計畫合作關係等),迴避不適合之審稿者。
  4. 所有稿件之審查均採雙向匿名方式進行。編輯委員對審稿資料負有保密之責任。
  5. 文稿經審查接受後,作者應將文稿著作權授權給國立清華大學。稿件須按照本刊「撰稿體例」撰寫。

審查人員規範

  1. 本刊延請審查人員針對稿件之學術原創性、正確性及價值等條件從嚴審查,以確保審稿品質,並提升本刊學術水準。
  2. 審查人員需注意徵引文獻之引用是否得當。
  3. 審查人員對審稿資料負有保密之責任。
  4. 審查人員將會在一個月內完成審核,並提供明確的意見來判斷投稿論文是否屬於以下四個審查結果之一:
    (1) 接受刊登
    (2) 修改後刊登
    (3) 修改後再審
    (4) 不推薦刊登

作者規範

  1. 作者投稿本刊,即代表已確認該文章未曾出版且未投稿至其它刊物。
  2. 論文的所有作者皆應有實質參與研究且(或)參與撰寫論文之事實;若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確認已獲得所有作者同意投稿。
  3. 來稿請遵守本刊稿約之要求,本刊僅接受以中文和英文所撰寫的文章。
  4. 作者必須確保論文的原創性,若引用他人研究或論述,需確保所有徵引文獻的正確使用(包括自己的著作)。
  5. 若研究內容涉及人體或動物實驗,作者需於文稿中註明該研究過程符合相關法律及研究機構的規範,且該研究已通過相關機構委員會核准。
  6. 當作者發現出版的作品中出現重大錯誤或缺失時,有義務即時通知出版單位,並與執行編輯合作撤回或更正論文。作者應對更正論文的內容進行明確的說明。

出版倫理

  1. 本刊獲國科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以及國立清華大學教務處補助經費,概不接受非學術目的之刊登。
  2. 若有上述學術倫理問題,本刊將召開編輯委員會處理。
  3. 已出版的論文若存在重大錯誤,編輯將在下一期發表更正和澄清。
  4. 投稿者若經證實有不當行為或抄襲,編輯將撤回出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