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第18卷 卷 第 2 期 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
臺灣的合作經濟制度在日據時期有下列幾項意義。在政治上,它讓殖民地的人士有一個政治經濟活動的場所;在社會意義上,殖民政府透過這個機構,較能直接的掌握農村經濟與都市金融組織;在經濟意義上,它以民間結社的方式,彌補了官方在農社經濟和都市金融管道道的不足。這是開發中經濟內少見的成巨狺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