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語段理論解釋臺語複合動詞的組合限制
第55卷 第2期 114年6月
篇名 |
透過語段理論解釋臺語複合動詞的組合限制 |
作者 |
劉承賢 |
類型 |
論文 |
頁數 |
377-419 |
DOI |
10.6503/THJCS.202506_55(2).0005 |
全文下載 |
|
語言 |
中文 |
關鍵詞 |
複合動詞,非賓格動詞,屬性形容詞,語段理論,臺語 |
中文摘要 |
不同於華語複合動詞的豐富多樣,許多慣用於華語的組合,不見於臺語的文本及語料庫。本文仔細梳理複合動詞中廣義的動結式,即「動動」、「動形」、「形動」組合中屬述補結構或兩個詞素間符合「時間順序原則」(Tai 1985) 的不同組合,並指出在臺語最保守的方言裡,除了少數例外,複合動詞的第二個詞素僅限不帶施事者外論元的動詞與具屬性用法的形容詞。基於前述觀察,本文指出臺語的廣義動結式在語意上都符合L. Cheng et al. (1997) 以輕動詞 CAUSE 做主要語移位的分析,就理論上而言,可採語段理論 (Chomsky 2000, 2001) 假設某些組合中的第二個詞素,在進行主要語移位時會遭受限制,以致複合動詞的型態無法完成句法運作,因而呈現部分複合動詞的組合不見容於臺語的現象。 |
作者:
劉承賢
類別:
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