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法: 文明論視野下的晚清經學與「國際法」
第55卷 第2期 114年6月
篇名 |
春秋公法: 文明論視野下的晚清經學與「國際法」 |
作者 |
欒兆星 |
類型 |
論文 |
頁數 |
295-335 |
DOI |
10.6503/THJCS.202506_55(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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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
中文 |
關鍵詞 |
文明論,《春秋》,經義,公法,世界文明秩序 |
中文摘要 |
面對西方民族國家間的國際法文明秩序對中國儒教文明世界觀的衝擊,以康有為(1858-1927) 為首的維新派依託經學重構儒學普遍主義,將儒學經籍《春秋》視為萬國公法和萬世公法,融國際法於儒教文明之中。而且,他們主要利用春秋公羊學將夷夏之別進行相對化、流動化處理,以禮義、良善、文明與否作為區分中國和夷狄的標準,為打破守舊的夷夏觀念以及論證國際法輸入中國的正當性提供了思想支撐。不僅如此,維新派還以儒教文明反思和批判西方國際法文明中蘊含的「文明等級論」,並以《春秋》經義重塑國際法精神,將儒學中的平等、德性、人道等文明要素賦予「公法」之中,從而為建構一種公平正義的世界文明秩序提供了儒家化方案。 |
作者:
欒兆星
類別:
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