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第33卷 卷 第 1 期 九十二年六月 現代漢語語言學專號
篇名 | 有資用世或福祚子孫:晚明有關法律知識的兩種價值觀 |
作者 | 邱澎生 |
類型 | 論文 |
頁數 | 1-43 |
下載 | |
語言 | 中文 |
關鍵詞 | 明清中國,法律知識,法律與經濟,王樵,王肯堂 |
中文摘要 | 針對晚明王樵《讀律私箋》與王肯堂《律例箋釋》兩部法律書籍的出版過程,本文分析當時對待法律知識的兩種不同價值觀念:「有資用世」與「福祚流及子孫」。前者強調的是閱讀法律書籍也和閱讀儒家經典一般能夠「有資用世」,後者則賦予研讀與出版法律書籍是一種聯繫「上帝、天」的超越力量。 晚明以來研讀法律的官員、幕友和訟師人數越來越多,他們或是在官場上正常地昇遷,或是在經濟上收入不菲;特別是如幕友和訟師兩類不具官員身分的研讀法律人物,也能得到一定的社會名聲和不錯的經濟收入。更重要的是,晚明以來王樵與王肯堂提出兩類有關法律知識的價值觀,也成為當時社會上儼然成形的思想資源;這為有志研讀法律的讀書人,提供了增加經濟收入額外的特殊價值觀,使這批努力鑽研法律知識的人們,在金錢或官職等物質利益之外,也能在傳統中國社會取得藉以自我肯定或是集體認同的某種神聖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