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第35卷 卷 第 2 期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 哲學概念史
篇名 | 從禁捕到漁甲:明代江浙地區出海捕魚管制措施的變遷 |
作者 | 邱仲麟 |
類型 | 論文 |
頁數 | 331~367 |
下載 | |
語言 | 中文 |
關鍵詞 | 明代,海禁,漁甲組織,漁稅,海洋漁業 |
中文摘要 | 明初,江浙地區在海禁政策下,漁船不得出海捕魚。由於此舉對生計造成妨礙,故漁民仍常違禁出海。至十六世紀初,朝廷開始有條件放寬,准陶畾暻挈謢b沿海捕魚。這樣的政策一度因嘉靖中葉(1540年代)的倭寇而中止,但在嘉靖三十七年(1558),官方准麻顳擖H下漁船,編成海上漁甲、繳納出海漁稅,在東海上從事捕撈。萬曆二年(1574)以後,漁甲組織進一步細緻化,由下而上層層節制,軍事化的傾向愈益濃厚。在萬曆三十九年(1611),官方還禁止漁船越界至它省海域捕魚。伴隨著管制措施逐步放寬,江浙海洋漁業日益擴張,至明代後期達到極盛。其中,冷凍漁船載著大量的海產入港,為沿海居民帶來飽嚐海鮮的機會。但至清初,因鄭氏政權不斷騷擾東南沿海,清廷逐漸加強出海管制,康熙二年(1663)並於海邊樹立界牌,全面禁止百姓穿越,自是海鮮貨源斷絕,百姓也無海魚可吃。 |